公众责任险

● 概念
公众责任险承保企业在固定的场所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时,因意外事故而造成对不确定的第三者的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而应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
 
● 特征
  • 保险标的无形:该险种的保险标的是被保险人的法律责任,为无形标的;
  • 适用范围较广:该险种可适用于工厂、办公楼、酒店、住宅、商店、超市、餐饮、影院等各种公众活动的场所;
  • 表现形式丰富:主要有普通责任、综合责任、场所责任、电梯责任、承包人责任等,我国则主要表现为场所公众责任险。
 
● 投保对象
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工商户、其他经济组织及自然人均可为其经营的工厂、办公楼、酒店、住宅、商店、超市、餐饮、影院等各种公众活动的场所投保该险种。
 
● 保险期限
一般为一年。
 
● 支付保费方式
收到保费通知书后15天内一次性支付全部保险费。(部分地区实行见费出单)
 
● 所需资料
应提供投保企业的经营性质、经营管理水平、场地大小、来往人员类别和密度、周围场地状况、有无特别危险因素 (如电梯或锅炉)、以往损失记录等。详情请见我司提供的《风险调查表》。
 
● 注意事项
保费计算:一般按照保险双方预先商定的赔偿限额乘以费率,计算每年度的应缴保费;赔偿限额一般分为每次事故赔偿限额和累计赔偿限额。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具体条件以条款及保单约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