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概况

公司概况 2024.02.19
(一)公司名称
三星财产保险(中国)有限公司,原名三星火灾海上保险(中国)有限公司,并于2010年5月11日正式更名为"三星财产保险(中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为Samsung Property & Casualty Insurance Company (China), Ltd. 。
(二)注册资本
人民币875,675,676元。
(三)公司住所和营业场所
上海市闵行区吴中路1799号B座7楼及603(01、12、15)室。
(四)成立时间
2005年4月25日。
(五)经营范围和经营区域
在上海市行政辖区内及已设立分公司的省、自治区和直辖市内,经营下列保险业务:
-财产损失保险、责任保险(包括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信用保险、保证保险等财产保险业务;
-短期健康保险、意外伤害保险;
-上述业务的再保险业务。
除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外,公司不得经营其他法定保险业务。
(六)法定代表人
李浩先生。
(七)客服电话
4009-333-000
(八)投诉渠道和投诉处理程序

1.保险消费投诉渠道

总公司

  • 投诉信件邮寄地址:上海市闵行区吴中路1799号B座7楼 客户服务部(收) 邮编:201103
  • 网上投诉:http://www.samsunganycar.com/cn/kfzx/tsjjy/index.shtml
  • 投诉电话:4009-333-000
  • 来访投诉地址:上海市闵行区吴中路1799号B座7楼 三星财产保险(中国)有限公司

各分公司投诉电话及地址详见公开信息披露专栏“基本信息”中“公司概况”第(九)项。

2.保险消费投诉流程

  • 投诉受理:通过上述投诉渠道,提供以下信息资料
    (1)投诉人的基本情况,包括:公民的姓名、有效证件号码、联系电话、联系地址、邮政编码;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邮政编码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2)被投诉人的基本情况,包括:被投诉的保险从业人员的相关情况以及其所属分支机构和部门等;
    (3)投诉请求、主要事实和理由,以及相关事实的证明材料;
    (4)保险消费投诉应当由保险消费者本人提出,保险消费者本人提出有困难的,也可书面委托他人代为提出,同时应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以及受托人的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事项、权限和期限,并应当由保险消费者本人亲笔签名;
    (5)有关投诉案件的其他信息。
  • 投诉处理
    收到投诉案件后,将由职能部门或分公司处理,调查核实投诉案件情况, 并回电客户投诉处理结果及方案。
  • 时效要求
    一般投诉案件1个工作日内响应客户,3个工作日内处理完毕;对于案情较为复杂的情况,应及时通知客户,并在10个工作日内告知处理决定。
    注:客户在处理期限内再次提出同一投诉,但有新的事实和理由需要查证的,可以合并处理,处理期限自收到新的投诉材料之日起重新计算。
  • 不予受理的情况
    (1)投诉不是由客户或者客户的受托人提出的;
    (2)投诉已受理,客户在处理期限内没有新的事实和理由再次提出同一投诉的;
    (3)已作出处理投诉处理决定,客户没有新的事实和理由再次提出同一投诉的。
(九)各分支机构营业场所和联系电话
  1. 北京代表处北京分公司
  2. 天分津公司
  3. 青岛分公司
  4. 上海有限公司
  5. 江苏分公司
  6. 深圳分公司
  7. 陕西分公司
三星财产保险总公司
  • 联系方式:+86-21-22311888
  • 传 真:+86-21-62701657
  • 地 址:上海市闵行区吴中路1799号B座7楼及603(01、12、15)室
  • 地图:

    上海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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