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关联交易

三星财产保险(中国)有限公司临时信息披露报告(2026A014号) 2026.07.03

根据《保险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保监会令〔2018〕第2号)、《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22年第1号)以及本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 本公司与FuSure Reinsurance Company Limited调整《统一交易协议》交易限额的关联交易有关信息披露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及交易标的

三星财产保险(中国)有限公司与 FuSure Reinsurance Company Limited 双方于2026 年 1 月 1 日签订了再保险业务《统一交易协议》,协议有效期为 2026 年 1 月 1日至 2026 年 12 月 31 日。协议涉及的事项为再保险合约分出业务与分入业务,协议中再保险分出业务及分入业务交易的标的为原保险合同的保险责任。原保险合同包括意外伤害保险、短期健康保险等我公司经营范围内的保险险种。双方于2026年6月11日签订了《统一交易协议之补充协议》,对原《统一交易协议》的交易限额进行调整。

二、交易对手情况

1、FuSure Reinsurance Company Limited
2、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3、经营范围:意外、疾病、货运、财产损失等业务,及其再保险业务。
4、行政总裁:史啸凯
5、注册地:中国香港
6、注册资本:2,000,000,000 港元
7、关联关系说明:本公司股东的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法人

三、定价政策

公司与关联方的所有具体交易按照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依据市场公允价格确定。
四、关联交易金额及相应比例

补充协议将原协议中公司向 FuSure Reinsurance Company Limited 每年分出保费限额由“不超过人民币80,000,000元”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160,000,000.00元”。

五、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的意见或决议情况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第12次会议审议了与FuSure Reinsurance Company Limited签订补充协议的关联交易,会议应出席委员4人,实到4人,与FuSure Reinsurance Company Limited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委员回避表决,经其余委员表决,以3票同意的结果表决通过了《关于调整与FuSure<统一交易协议>交易限额的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1次会议审议了与FuSure Reinsurance Company Limited签订补充协议的关联交易,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到9人,与FuSure Reinsurance Company Limited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董事回避表决,经其余董事表决,以6票同意的结果表决通过了《关于调整与FuSure<统一交易协议>交易限额的议案》。

六、独立董事的意见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关联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利益输送、不公平交易或任何损害公司、股东或第三方利益的情形。本次关联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定对保险公司关联交易合规性的要求,遵循了公平、公正、诚信原则,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关联交易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同意《关于调整与FuSure<统一交易协议>交易限额的议案》。

七、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认为需要披露的其他事项



特此公告!

 

返回目录